(一)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包括实行会员制、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以及不对外公开经营、不向公众开放、只对少数特定人员开放的高档餐饮服务、休闲娱乐、美容健身等场所;
(五)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,严禁无公函或无实际性内容的公务接待;
(六)严禁以召开会议、举办培训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、转移、隐匿接待开支,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、企业转嫁接待费用;
(七)严禁违规提供、参与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吃请活动。
三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的通知》(市发〔2020]16号)“十二个严禁”
(一)严禁餐饮浪费行为,厉行勤俭节约;
(二)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,包括实行会员制、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以及不对外公开经营、不向公众开放、只对少数特定人员开放的高档餐饮服务、休闲娱乐、美容健身等场所;
(三)严禁在机关或企业食堂、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违规公款吃喝,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“一桌餐”接受吃请;
(四)严禁以任何名义、搞变通接受私营企业主、下属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吃请;
(五)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,无公函或无实际性内容的公务接待;
(六)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
(七)严禁以召开会议、举办培训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一11一
列支、转移、隐匿接待开支,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、企业转嫁接待费用;
(八)严禁违规提供、参与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吃请活动;
(九)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;
(十)严禁在任何场合、任何时间纵酒、酗酒;
(十一)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、执行公务、驾驶车辆;
(十二)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、私车公养。